河南省《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41/T2882-2025,自2025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保护小区设立、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湿地保护小区管护等相关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
本规程规定了湿地保护小区从设立、建设到管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湿地保护小区是面积较小但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特定保护区域,本规程明确了其设立须满足湿地率不低于60%、总面积不低于8公顷、权属清晰、有明确管护主体且不与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等前置条件。在建设层面,本规程对基础设施、生态修复、监测体系、科普宣教和合理利用均提出了具体规范,强调通过区碑界桩设置、退塘还湿、自然岸线修复、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等措施实现系统保护。在管护方面,本规程要求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通过日常巡护、物种生境保护、档案管理及社区共建等机制保障长期有效运行。
湿地保护小区的设立须经过严格的调查评估,包括湿地资源、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三方面的本底调查,据此确定主要保护对象并评估其保护价值。保护对象可涵盖重要湿地生态区位、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涵养功能显著的湿地或具有典型景观与人文价值的湿地。范围划定需综合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地形特征和管理可行性,命名采用“县(市、区)+湿地名+湿地保护小区”的统一方式。
建设内容分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两大部分。基础设施包括永久性区碑、界桩及监测设施设备,区碑须标示名称、批建单位等信息。生态修复针对退化湿地,采取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污染控制、栖息地修复、种群增殖放归等措施,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同时,鼓励在生态保护前提下开展生态旅游、自然体验等合理利用活动。
管护工作以明确管护主体为核心,负责日常管理、巡护检查和科研监测。管护机构须采取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对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生境实施就地保护,并及时报告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档案管理要求将设立、科研、监测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完整归档,确保档案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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