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规程》DB21/T4151-2025,自2025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出水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扩建等提标改造工程的工艺流程、施工、验收以及运维管理。
本规程系辽宁省针对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而制定的专项技术文件。本规程以“技术先进、工程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为原则,全面构建了从源头管控、水量水质分析、工艺选择到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本规程突出原位改造优先理念,强调在充分利用既有设施与设备的基础上,通过对预处理、生物处理、化学除磷、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置等各工艺单元的系统性强化与精细化调控,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本规程对检测控制、智慧化管理、施工安全、应急管理及冬季低温运行等均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与技术措施,为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到工艺流程、处理设施、检测控制、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形成闭环技术链条。提标改造工作须涵盖现状评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管理各阶段,且需对水力、工艺、设施设备等进行综合评价后再确定方案。施工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衔接既有厂站,验收须通过联合试运转,确保新建与原有系统协调统一。
本规程针对超标污染物提供多元化工艺强化路径。预处理环节通过优化格栅级配、调控沉砂池参数、设置初沉发酵池或水解酸化池,在去除无机组分的同时减少碳源损耗。生物处理环节增设预缺氧区、消氧区、后缺氧区等功能区,并引入悬浮填料或MBR工艺提升硝化反硝化效能。深度处理环节详细规定了磁介质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膜过滤等技术的设计参数,如磁介质污泥回流量宜为设计水量的3%~8%,膜通量应结合水质试验确定。
本规程强化了日常与特殊工况下的运行保障。日常管理要求建立“厂网一体化”联动机制,应对进水异常并精准投加碳源或絮凝剂。针对冬季水温低于15℃的工况,需提前提高污泥浓度与泥龄,切换冬季运行模式。雨季应急管理则涵盖水量水质评估、溢流污水处理调度、关键节点预警监控及设施清淤检修,并提倡建立基于前馈与反馈的精细化控制系统,确保全时段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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