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06.15-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pdf

2023年6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

本意见立足保障粮食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围绕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分区建设标准、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和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本意见提出坚持依法严管、建管并重、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明确到2035年逐步将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工作目标。通过整合财政资金、用好专项债券、引入信贷和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机制,结合河西及沿黄灌区、丘陵山地区、陇东旱塬区三类区域的分区建设标准,本意见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标准统一、管护到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提供制度保障。

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本意见明确省级财政承担地方投入主要支出责任,要求县级按每亩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同时,通过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等收益作为偿债来源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并给予贴息扶持,以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渠道资金统筹格局。

确立分区分类建设标准

本意见针对不同区域特点设定差异化建设标准:河西及沿黄灌区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模式,要求田间道路直通田块,河灌区亩均投资不低于3000元;丘陵山地区推行“整山系、整流域”高标准梯田模式,单块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亩;陇东旱塬区推行集中连片旱地高效粮食生产基地模式,单块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亩。各区域均明确田间道路宽度、地力提升措施等具体要求。

严格项目全过程管理

本意见从项目储备、资质审查、初步设计、实施、验收到资金使用各环节设置严格管控要求。项目储备实行储备库制度并明确优先序,初步设计须经县乡村组及农民代表等六方会审签字,严禁将非耕地纳入项目区,严禁工程肢解转包和有机肥“以发代施”。同时规范项目上图入库,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核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第1页
第 1 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第2页
第 2 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2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