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5.07.21-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025年7月2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

本技术标准围绕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的全链条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运行维护各环节。本规范强调因地制宜推进源头分类,优先推行可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的四分法,亦可采用可焚烧与不可焚烧的二分法,并以“两桶一袋”模式引导农户源头分类。在收运环节,本规范根据村庄距末端处理设施的距离及地形条件,分别确立直运与转运的适用模式及车辆配置要求,平原与丘陵山区执行差异化标准。处理处置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易腐垃圾就地生物处理,可卖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集中处置,其它垃圾统一运至市县末端设施处理。本规范还对收集点、收集站、转运站的选址、建设标准及运行维护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了设施设备运维、保洁人员配置、应急管理及信息化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分类投放与收集模式

本规范在投放环节推行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明确可卖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点上门或定期收集,有害垃圾袋装妥善存放后由专人收集,易腐垃圾投入专用收集容器或家庭堆肥,其它垃圾单独投放。未实施分类的地区,有害垃圾须统一收集后交专业机构处置。在收集环节,综合当地经济条件、人口规模、居住密度等因素,可选择“收集点—收集车—收集站”“收集车—收集站”或“收集点”三种模式,并对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容器配置、收运频次以及收集车的运距上限与数量配置作出具体规定。

运输与处理处置体系

本规范依据镇村分布、交通条件和运输距离,明确县域统筹配置运输车辆和转运站的原则。平原地区距末端处理设施10公里以内宜直运,10至30公里宜转运,30公里以上可一次或多次转运;丘陵山区则按20公里运距分档,远距区域须强化源头分类与就地消纳,减少外运量。运输车辆须密闭、防腐低噪、经济适用,直运宜选3吨以上压缩车,转运宜选8吨以上压缩车,并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处理处置强调易腐垃圾就地堆肥利用,可卖垃圾回收、有害垃圾专业处置、其它垃圾统一运送统筹处理的分流体系,并指导堆肥产品须达到棕色或黑棕色、无臭味、手感松软等感官标准。

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40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