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数据采集、发布及应用,制定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的数据采集、发布及应用。
本标准是为规范河南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的数据采集、计算、发布与应用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本导则系统构建了从数据源头采集到最终信息发布的全流程技术框架,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规定、采集规则、数据库构建、信息价计算规则、价格指数算法以及发布应用等核心内容。本导则明确了以市场综合供应价、信息价和价格指数三类价格形态作为工程造价计价的参考依据,并详细规定了简单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去极值加权平均法等多种信息价计算模型,以及期货推算法、同类产品价格类推法等交叉验证机制,旨在确保价格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导则确立了合格原则、正常成交原则、近期原则和市场交易习惯原则四项采集基本原则,并按省、市、县三级制定差异化采集计划。所采集数据须完整涵盖供应商信息、材料设备特征属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及价格属性(含税价、除税价、税率等)。在此基础上建立覆盖河南省工程建设高频使用材料的三级分类数据库,入库数据须统一名称、规格及计量单位,确保数据标准化。
本导则规定了信息价的三种计算规则:适用于报价差异不大场景的简单平均法、能反映供应商市场影响力的加权平均法,以及可排除异常值干扰的去极值加权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