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国家标准《放射性矿产地质术语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我国放射性矿物及放射性矿床、放射性测量基础、核地球物理勘查、核地球化学勘查、放射性水文地质勘查、放射性矿产勘查、放射性矿产地质技术管理、放射性矿产勘查数据处理、放射性矿产分析测试与鉴定、放射性矿石加工与地浸工艺试验、放射性防护与安全、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12个大类及各大类下属中类、小类、细类和细细类的术语名称与代码。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放射性矿产地质信息系统建设。
本文件是对GB/T 10630—1997的修订,规定了放射性矿产地质领域12个大类、77个中类及相关细分层次术语的分类与编码方法。本规范以继承性、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为选词原则,涵盖放射性矿物及矿床、核地球物理勘查、核地球化学勘查、放射性水文地质勘查、放射性矿产勘查、地质技术管理、勘查数据处理、分析测试与鉴定、矿石加工与地浸工艺试验、放射性防护与安全、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等内容。本规范采用层次编码法,数据项以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数据值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形成统一的术语分类与代码表,适用于我国放射性矿产地质信息系统建设。相较原标准,本规范删除了3777条陈旧过时及与通用地质术语重复的术语,新增172条反映行业发展的术语,并补充了典型矿床实例和矿物分子式,共计收录7195条地质术语及对应代码。
本规范按学科和应用需求将放射性矿产地质术语划分为12大类,依次细分为中类、小类、细类和细细类,分类层次最多五层。这种层次化分类方法确保术语归类的逻辑性和系统性,避免内容交叉与重复,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规范化的数据基础。
本规范规定了数据项和数据值的具体编码结构,大类代码兼具可读性与兼容性,中类以下采用字母顺序编排,数据值采用顺序码。同时明确了术语选词须遵循唯一性、无二义性、简单明确等原则,同义词在备注中标注,保证术语使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本规范删除了概念陈旧、实际工作中已不使用的术语以及与《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重复的通用术语,新增放射性矿物、核地球物理勘查、放射性矿产地质技术管理等大类的术语及相关实例。未涉及的通用地质术语建议采用GB/T 9649—2009中的对应内容,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