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再生水利用指南第2部分/市政杂用》DB13/T6097.2-2025,自2025年06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再生水市政杂用的基本要求、再生水供给、再生水输配、再生水利用、监测与管理、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和建制镇再生水的市政杂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