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氢站贮存设备技术要求》DB13/T5754-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贮存设备技术术语和定义、贮氢容器要求、仪表和电气设备、设备维护保养、防火和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加氢站氢气贮存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
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氢气贮存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及维护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涵盖贮氢容器、仪表与电气设备、设备维护保养以及防火与安全等多个方面。本文件明确了氢气贮存容器的材料、设计、安装与使用须遵循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并对其工作压力、环境温度适应性、临氢材料选用、安全附件配置及防雷接地等提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本文件对温度与压力测量仪表、超压与低压报警装置及防爆电气设备的设置作出要求,并强调需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人员培训体系。
本文件对氢气贮存容器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包括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需符合固定式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其设计选用须充分考虑当地最低气温影响,并确保工作压力与车载瓶压力相匹配。容器应安装在室外通风良好区域,其防火间距、支承基础、放空管及排污口设置等均需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同时须配备完善的消防水系统。
本文件要求氢气贮存容器必须装配温度与压力测量器件,设置超压与低压报警装置,且所有附属电气设备须满足防爆设计要求和防静电接地规定。在设备维护保养方面,应依据手册与计划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维修人员须经专门培训,检修前须经氮气置换合格,并在作业后进行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文件要求加氢站须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置义务消防员、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演练,站内严禁火种并执行动火作业许可。现场须有安全员值守,操作人员须穿戴防静电防护用品,恶劣天气下停止作业。此外,贮氢区域必须设置仅能手动的紧急切断开关,并配备符合标准的氢气泄漏报警仪及便携式氢火焰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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