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数字消防系统技术标准》DB1331/T043-2023,自2023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数字消防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规划与设计、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应用、系统建设及运维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数字消防系统。
本文件是雄安新区数字消防系统技术标准,规定了数字消防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规划与设计、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系统应用、建设及运维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技术规范。本标准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构建自动感知、泛在互联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消防业务数据的获取、管理及分析,以及智能研判与辅助决策等功能。标准明确了系统不应影响现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应能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进行在线监测和智能联动。系统安全需经等级保护测评,政府部门系统不低于三级,社会单位系统不低于二级。
本标准要求系统基于雄安新区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和集约化建设,明确系统由信息感知层、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和系统应用层构成。数据采集方面,规定了消防数据与视频数据的具体采集对象和技术要求,新增感知设备需具备状态自检、远程升级等功能,各类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故障信息及报警信息均须纳入采集范围。数据传输网络需确保安全性,明确了不同信息的传输时效要求,如报警信息传送至应用支撑平台并显示的时间不应大于10秒。
系统应用面向政府部门、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四类用户,分别规定了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消防资源管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在线监测、维保管理等差异化功能要求。政府系统应支持地理信息系统交互,社会单位系统宜采用三维方式呈现建筑空间信息。运维管理方面,明确了系统投入使用前须建立运行维护服务管理体系,涵盖硬件、数据安全、能源管控与平台维护等内容,规定了感知设备、物联网网关、软件系统的维护保养频次与方法,要求维护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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