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DB11/T2412-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埋管地源热泵监测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系统设计、系统安装、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安全和调试与验收。本文件适用于以岩土体为低温热源的地埋管地源热泵监测系统的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监测系统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总体要求、系统设计、系统安装、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安全及调试与验收等核心环节。本规范强调监测系统应与地源热泵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监测内容上,本规范要求对地埋管地质环境参数与取排热量、热泵机组及输配系统的运行状态与能效、辅助能源耗能、室内外环境参数进行全面覆盖,并明确了计量器具的选型与准确度等级要求。在系统功能层面,本规范分别对本地监测系统与远程集中监控系统的能效计算、地温场热平衡分析、数据备份及移动端管理等功能作出规定,并统一了数据采集频率、存储周期及传输误码率等关键性能指标。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地源热泵全系统的监测框架,明确要求对地埋管群孔中心及换热区域外设置纵向测温监测孔,并在机房配置热量表以监测取排热量。同时,须对热泵机组的工作状态参数、蒸发器与冷凝器的供回水温度压力、用能侧各分路参数及系统耗电量进行采集。此外,本规范还要求对辅助能源系统、室内外环境温湿度等实施监测,确保运行数据完整可溯。
本规范规定地埋管监测孔的钻孔、回填材料与工艺须与换热孔保持一致,且安装作业应与地埋管钻凿同期进行,测温线缆接入后须进行稳定性测试。在数据采集与传输方面,本规范要求硬件设备在宽温湿度环境下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明确了有线与无线传输方式的最低带宽及误码率标准。运行期间机房系统数据采集间隔不宜大于10分钟,地温场数据采集间隔不宜大于1小时,且原始数据应存储3年以上。
本规范要求接入外网的监测系统须设置硬件防火墙并进行安全隔离,涉及安全运行的数据宜采用硬件加密,监控中心网络安全等级宜达到等保二级要求。调试环节须验证各项设计功能,确保系统显示数据与现场计量器具一致,并通过连续24小时试运行。验收时须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附录B格式填写验收单,形成完整的建设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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