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广东省土地学会发布团体标准《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体育设施的基本规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全民健身体育设施、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省域范围内体育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广东省体育设施规划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与基本要求,适用于省内体育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文件将体育设施划分为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和体育训练基地三大类,分别提出差异化的用地标准。本标准的编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统筹利用公园绿地、桥下空间等存量资源,并提倡以“多馆合一”、体育公园等复合模式进行建设,力求在保障体育公共服务功能的同时,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广东省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文件针对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三类公共体育场馆,按座席数划分等级并设定用地面积上限指标。对于座席数介于分档之间的项目,应采用插值法精确计算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本文件强调此类场馆应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并与现有体育设施统筹布局,兼顾应急避险功能,在满足群众体育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在全民健身设施方面,本文件规定了人均室外用地和室内建筑面积的幅度范围,并提供了分级面积控制指标,以指导社区级体育设施的集中布局和土地集约使用。对于体育训练基地,本文件涵盖了田径、游泳、冰雪等若干项竞技体育项目,明确了训练场馆、配套用房、绿化和交通四类用地的构成比例,其中配套用房人均用地指标与运动队编制人数挂钩,并对集中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设置了上限和底线约束。
该标准的制定,标志着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迈入了有据可依的精细化管理新阶段。长期以来,省内体育设施用地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部分项目存在用地粗放或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该通知通过构建覆盖公共场馆、群众健身和专业训练三大场景的指标框架,填补了地方性标准的空白,为自然资源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的用地审批提供了标尺,有助于从源头杜绝土地资源浪费,并将全民健身均等化的政策理念转化为可量化的空间管控手段。
该文对建设模式的引导还具有深远的实践价值。它在条款中不仅给出了具体的数值依据,更反复强调了对公园绿地、滨水空间及闲置地块的复合利用,同时鼓励设施功能的垂直叠加。这种导向将促使各地在体育设施规划中跳出传统独立划拨用地的旧模式,转而探索更具弹性的供地策略,推动城市建设由平面扩张向立体复合转型。对于广东这一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省份而言,该规范的落地实施将有效缓解全民健身需求增长与建设用地指标紧约束之间的矛盾,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