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由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承担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展厅空间保护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与脊椎动物化石相关的展示空间环境要求、展示空间环境监测要求、基本维护要求、保护性修复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展示空间内的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基干下孔类、哺乳类等各类脊椎动物化石及其围岩,包括但不限于骨骼、蛋、遗迹的保护工作。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古脊椎动物化石在展示空间内的系统性保护规范,涵盖环境控制、监测预警、日常维护及保护性修复等全流程技术内容。本技术要求的核心任务在于,通过科学规划展陈设计并配备专业设备,确保展厅空间内的光照、温湿度、空气质量及安全防范满足化石保存的严苛指标;同时,建立以日周期和周周期为基准的环境监测体系,并辅以专人负责的日常巡查制度,对化石外观及其围岩状态进行季度评估与周期维护。对于出现严重破损的标本,本技术要求确立了从方案编制、材料优选到清理加固、封护验收的完整保护性修复程序,旨在以预防为主、修复为辅的方式,保障古脊椎动物化石在展示状态下的长久稳定与安全。
本技术要求明确了展示空间内光照的色温不得大于4000K,紫外辐射相对含量须小于10μW/lm;常设温度区间控制在10℃至26℃,环境湿度须低于60%。在空气质量方面,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设定了严格限值。安全层面,除须符合防火、防水、防震等相关国标外,还特别规定开放展示的化石与人员之间须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并设置警示标识。
监测工作聚焦于展示空间大环境及展柜微环境,要求以日周期监测温湿度波动,以周周期评估空气质量变化,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月记录和季度记录。日常维护实行专人专责的周周期巡查,检查内容涵盖化石本体外观、风化迹象、人为损坏情况以及环境调控、安全与照明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须及时登记上报并消除隐患。
对于确需干预的化石,须由修复单位先行编制实施方案并获审查通过,修复全程接受需求单位监督。具体措施强调材料应具备稳定、无毒、可逆等特性,并须通过渗透性测试与小面积实验。操作上,从清理除尘、断面粘接到针对不同孔隙度化石的渗透加固,以及脆弱标本的表面封护,均提出了细化的技术步骤,最终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并归档全部修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