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导则》DB31/T1573-2025,自2025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度建设、空间设施、服务体系、权益保障、儿童参与、发展环境、措施保障、评估改进等指导。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
本导则立足上海市街镇(乡)层面,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供从顶层设计到落地评估的全流程规范指引。本导则以儿童优先、普惠公平、绿色安全、因地制宜及儿童参与为核心原则,构建起涵盖制度建设、空间设施、服务体系、权益保障、儿童参与、发展环境、措施保障与评估改进的完整框架。在制度上,本导则强调规划引领与多部门分工协作;在空间上,对社区公共服务空间、交通出行、自然景观及滨水空间提出适儿化改造与安全配置要求;在服务上,构建覆盖全年龄段与特殊儿童需求的服务网络,并强化家庭支持与权益保护机制,旨在打造安全、有趣、包容的儿童成长环境。
本导则将儿童需求融入社区整体规划,细致规定了室内外活动空间的安全标准与趣味设计,如采用环保软质材料、设置适高设施与无障碍环境。同时,特别关注社区交通出行安全,要求设置独立学径与慢行系统,并对辖区内的自然景观、公园绿地及滨水空间进行亲自然、可探索的适儿化改造,确保活动区域远离危险源。
本导则构建了从婴幼儿到学龄儿童的全程服务体系,内容涵盖科学育儿指导、早期教育、青春期心理支持、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同步建立了困境与残疾等特殊儿童档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治疗与社会融合服务。权益保障贯穿始终,对受伤害风险儿童建立分级干预与多方共商机制,并强化司法保护与法律援助。
本导则致力推动儿童深度参与社区治理,通过设立儿童议事平台、儿童观察员队伍及“面对面”沟通制度,将儿童意见转化为可执行的社区方案并予以反馈。此外,积极营造健康发展环境,依托红色文化、海派文化与非遗资源开展传承教育,搭建公益慈善平台培养社会责任感,并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规范数字环境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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