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净味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7/T4850-2025,自2025年06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净味沥青及其混合料在材料、净味沥青混合料、施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净味沥青混合料的设计与施工。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净味沥青混合料的设计与施工,系统规定了材料性能、混合料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质量管理等全流程管控。本规范立足绿色建造理念,以掺加净味剂抑制沥青烟气有害物质挥发的技术路径为核心,明确了净味沥青及其混合料的定义与质量门槛,尤其强调特征污染物净化率须达标。在施工环节,本规范对场站储存、施工温度及拌和作业提出了适应性要求,并引入了室内烟气特征污染物采样方法作为质量验证的规范性附录,为工程实践提供了可量化的环保控制手段。
本规范构建了以“净味剂—净味沥青—净味沥青混合料”为核心的环保材料体系,并明确了各自的技术要求。净味沥青除须满足相应的既有沥青标准外,其核心环保指标为特征污染物净化率必须符合规定限值。配合比设计推荐采用马歇尔方法,不同类型的混合料路用性能则分别指向对应的行业或地方标准,确保环保性能与路用性能的统一。
本规范在施工管理上重点关注净味沥青的储存稳定性与施工温度控制,要求净味沥青原则上现加工现用,若临时存储需在5天内用完并搅拌均匀。施工温度针对不同沥青类型给出明确范围。本规范将沥青烟气特征污染物的室内采样与检测方法作为规范性附录,详细规定了真空干燥箱模拟加热、吸附管采样的标准化步骤与质量控制要求,使净味效果评价从材料端延伸至可操作的试验验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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