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数据共享规范》DB14/T3435-2025,自2025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数据共享的编码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分类、土地使用权出让数据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业服务业、商品住宅两类经营性用地)出让交易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活动,涵盖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需求。
本规范立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领域的数据共享需求,系统构建了一套涵盖编码方案、用途分类、数据集结构、交换格式及元数据的技术规则体系。本规范以商业服务业和商品住宅两类经营性用地为核心对象,明确了从出让公告、竞买申请、报价记录到交易结果与成交公示全链条的数据定义与交换标准,规定了公告编号、资源编号及全球唯一标识符的编码规则,并依据国家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标准统一了矢量数据的交换格式。通过规范数据属性字段、代码集及数学基础,本规范旨在打破部门与系统间的数据壁垒,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提供标准化支撑。
本规范围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全生命周期,详细定义了出让公告、补充公告、终止公告、中止公告、恢复公告、变更公告及宗地信息等公告类数据,以及单独竞买申请、联合竞买申请、报价记录、交易结果和成交公示等交易类数据。各数据集均配有严格的字段属性结构描述表,明确字段代码、名称、类型与约束条件,确保交易数据在采集、共享和交换过程中的一致性与完整性。
本规范提出了公告编号“晋(区县简称)自然资告字+年份+序号”及资源编号“D+行政区域编码+年份+序号”的唯一性构成规则,并采用全球唯一标识符与高斯-克吕格投影下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数据基础。在数据交换层面,本规范规定采用VCT矢量文件格式,严格遵循《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国家标准,对文件头、几何数据及元数据进行标准化约束,以行政区为基本交换单元,实现空间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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