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4.08.02-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pdf

2024年8月2日,根据《“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建设规划部署,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以下简称农业建设项目,不含我部部门自身建设项目)储备,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

附件: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2.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3.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4.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5.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6.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7.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8.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9.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储备指南

1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储备指南

11.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储备指南

本通知旨在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提早启动前期准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本通知会同相关司局修订完善了项目储备工作指南,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托项目管理平台,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做到“应储尽储”。本通知强调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原则,量力而行,防止虚假申报,并明确PPP项目暂不纳入储备范围。同时,本通知聚焦农业强国建设,要求加强标志性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用地、环评等前置条件,规范核定建设内容与中央投资比例,并强化项目储备的组织领导与进度要求。

逐级储备与规范管理

本通知要求各地依托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尽快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各级储备库。涉密项目按有关规定储备,同时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储备工作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原则,按照轻重缓急排序,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

重大项目谋划与前期工作

本通知要求聚焦农业强国建设,着眼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对标“两重”建设目标任务,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产提升、现代种业、动植物保护、农业绿色发展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项目储备需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用地、用海、环评等前置条件落实,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核定建设内容与中央投资比例。

组织推进与时间节点

本通知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市县级部门的指导,主动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沟通协调,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常态化储备,做到“应储尽储”。各地须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项目储备初步情况,部相关司局于9月27日前向计划财务司提出年度投资规模需求,并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确保投资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第2页
第 2 页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73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