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热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规范》DB13/T6075-2025,自2025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热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体系、承载本底评价、承载状态评价、承载力评价、评价成果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平原区及山区盆地水热型地热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地热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流程、指标体系及成果要求,适用于平原区及山区盆地水热型地热资源评价。本规范从地热资源禀赋、地质环境状况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三个维度,构建了涵盖承载本底评价和承载状态评价的完整指标体系,其中承载本底评价侧重自然禀赋与基础条件,承载状态评价关注开发利用现状与动态变化。本规范采用专家评分法与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通过打分和矩阵判别,将承载力最终划定为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决策与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从基础资料收集、开发利用条件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到指标体系构建、数据整理与补充调查的完整评价流程。指标体系分为承载本底评价和承载状态评价两部分,承载本底指标包括地热资源储量、可开采热量、温度、水质特征及地质安全等自然条件因素;承载状态指标则涵盖热量模数、回灌能力、尾水温度、水位水温变化及开采经济性等现状动态因素,两者共同构成承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
本规范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承载本底和承载状态评价均先通过各指标分级赋分,再乘以权重后求和得到总分值;承载力评价则依据两者的评价结果构建判别矩阵进行综合判定。承载本底评价结果分为高、较高、中、较低、低五个等级,承载状态评价结果分为盈余、均衡、超载(含轻度、中度、重度)五个等级,最终承载力评价划分为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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