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与能力评价导则》DB13/T6065-2025,自2025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与能力评价工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工作程序、应急救援需求评价、应急救援能力评价、匹配性评价及成果编制。本文件适用于以行政单元为评价范围,对其行政管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价,其他特定区域内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规定了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以行政单元为评价范围,开展应急救援需求与能力评价的技术方法和工作流程。本导则确立了“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评价模式,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在已有地质灾害风险识别成果基础上,不开展新的风险识别工作。评价工作整体分为应急救援需求评价、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以及匹配性评价三大核心环节,依次递进。通过综合考量受威胁人群的自互救能力、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外部救援队伍与物资的响应时效等因素,本导则将各项指标量化分级,并借助组合矩阵得出评价等级,最终识别救援能力的弱项与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或调配对策,以实现需求与能力的动态匹配,有效降低管理风险。
本导则构建了从隐患点和风险区两个维度出发的双轨评价体系。应急救援需求评价首先对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和人员自互救能力进行评级,进而更新危害性与风险等级,最终以风险等级和自互救能力矩阵评估对外部救援资源需求的紧迫程度,并估算所需的队伍、物资、医疗等具体资源量。应急救援能力评价则从救援队伍到达用时、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医疗救助能力四项指标入手,通过赋值计算得出能力等级,综合评定应急响应的实际水平。
在完成需求与能力评价后,本导则要求进行匹配性评价,对比分析行政辖区内救援需求与现有能力的匹配程度,明确短板所在,并通过多方案效果与费用比选,提出优化资源配置、消除或降低风险的对策措施。最终成果需编制包括报告、图件和表格在内的成套文件,要求图文表并茂、数据详实。图件须清晰展示隐患点与风险区分布、各项评价指标等级及最终评价结果,并标注救援资源位置与能力,为区域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决策提供规范化、可视化的技术支撑。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