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与能力评价导则》DB13/T6065-2025,自2025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与能力评价工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工作程序、应急救援需求评价、应急救援能力评价、匹配性评价及成果编制。本文件适用于以行政单元为评价范围,对其行政管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需求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价,其他特定区域内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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