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评价指标》DB33/T2059-2025,自2025年5月2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评价指标、指标的计算和数据采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评价。
本规范构建了一套覆盖供给能力、运营服务、安全与效益三大维度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三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量化评估。本规范在2017年首次发布版本基础上进行修订,纳入了无障碍设施、低地板车辆、绿色能源车辆等体现包容性与可持续发展的新指标,并优化了乘客满意度调查、数据采集方式等多项技术内容。通过统一指标定义、计算方法和数据采集路径,本规范为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绩效评价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依据,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从“有”向“优”转变。
本规范将供给能力细化为车辆运力、场站设施、路权保障与资金投入等核心要素。具体指标涵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绿色公共汽电车比例、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比例、公共自行车千人拥有量、车均场站面积、站点覆盖率以及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等,全面反映城市公共交通的硬件资源投入规模及结构优化程度。
运营服务评价围绕公共交通的实际运行质量展开,重点关注准时性、快捷性、信息化水平和乘坐舒适度。核心指标包括早晚高峰平均运营时速、正点率、发车间隔、满载率、线路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车载终端安装率以及电子支付比例。此外,乘客满意度调查按照国标方法执行,从候车时间、换乘便捷度、服务态度、乘车舒适度等多方面量化公众感知。
安全与效益评价兼顾安全事故管控与宏观交通结构优化。安全方面设定了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两项硬性约束指标,以百万车公里死亡率进行精准衡量。效益方面则通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以及公交运营补贴与补贴到位率等财政指标,评估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及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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