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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5.06-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7号.pdf

2025年5月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资质单位业务水平,印发《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7号。

本通知旨在规范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申请、许可与后续监管工作,通过构建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资质许可的严肃性与资质单位业务能力的持续性。本通知对资质申请从线上提交、初审补正、专家评审公示到最终决定作出了明确的时限和程序规定,并特别强化了许可后的动态监管,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库与变动上报制度,以及年度评估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机制,形成“准入严审、批后严管”的闭环管理体系,以督促资质单位持续满足法定条件。

资质申请与许可的规范化流程

本通知明确了资质单位须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并设定了严格的审批节点。省自然资源厅在接收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最后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许可决定。对于因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而不予许可的单位,本通知设定了同一类别资质6个月内不再受理的限制,以维护申请的严肃性。

专家评审的分工与复核机制

本通知构建了由组长和组员构成的三人评审专家组架构,实行独立初审与组长终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专家需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独立审查。同时,本通知为申请单位设立了异议复核通道,允许其在公示期内对评审意见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明确复核结果为最终评审意见。

以人员监管与年度评估为核心的批后监管体系

本通知建立了常态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定期监测和核实人员变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发送告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其承揽新业务及资质升级增项。此外,本通知还建立了年度评估制度,重点考察人员流动与业绩填报情况,并将人员变动频繁或连续无业绩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

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进入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的新阶段。该通知通过细化资质许可各环节的操作标准与时限,显著提升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尤其是明确不受理短期内被否决单位的重复申请,极大地增强了资质准入的约束力。其最具影响力的制度创新在于构建了一套严密的批后动态监管体系,将对资质单位的监管从“重审批”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通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库和动态监测预警,以及对人员不达标单位采取限制承接新项目、一年内不再受理撤销资质申请的惩戒措施,该通知有效破解了过去“一拿了之”的监管难题,倒逼企业必须持续投入以维护其资质条件。年度评估和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直接挂钩,则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的常态化合规责任,对净化全省地质勘查市场环境、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具有深远影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7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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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7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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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许可加强动态监管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7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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