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06日,《暴发性海洋生物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第1部分:总则》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暴发性海洋生物的增殖或聚集,对当地海洋生物的种类、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等方面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威胁渔业生产、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安全,严重时甚至会引发海洋生态灾害,已成为维系我国海洋生态平衡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规范暴发性海洋生物的监测与评价流程,增强抵御海洋生态灾害的能力,维系海洋生态平衡,拟制定该海洋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将为重要水域暴发性海洋生物生态灾害的早期预警及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国海洋生态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常见的暴发性海洋生物包含多种生物种类,各种生物类型具有各自特有的环境和生物群落特征,由此不同类型生物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程序、风险评价原则等关键问题或技术存在显著差异。
本文件规定了暴发性海洋生物监测与评价的原则、工作流程、工作方案编制、监测、评价、成果编制、归档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海域内暴发性海洋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
本规程作为《暴发性海洋生物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的总则部分,规定了暴发性海洋生物监测与评价的通用技术框架与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海域内针对水母、海星、白泥蚂、毛虾、马尾藻等易受环境因素影响而快速增殖或聚集的海洋生物所开展的监测与评价工作,旨在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灾害预警与防控能力。本规程从工作方案编制、监测实施、风险评价、成果编制到归档与质量控制,建立了全链条的标准化操作指引,强调科学性、代表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原则,并区分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两类场景,分别提出差异化的技术要求。
工作流程与方案编制
本规程将整体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工作方案编制阶段要求充分收集历史资料,明确监测目的、范围、站位、频次及方法等;监测阶段涵盖海洋生境因素和生物因素监测;评价阶段开展风险评价;成果编制阶段形成监测报告或预警快报。工作方案编制需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常规监测方案应细化具体措施,应急监测方案则保留灵活调整空间。
监测与评价技术要求
在监测方面,本文件对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的站位布设、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及频率分别作出规定。常规监测应均匀覆盖代表海域,频率不低于每月一次;应急监测需在暴发区及敏感目标周边加密布设,并开展连续跟踪监测。在评价方面,本规程要求综合生物因素与海洋生境因素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按公式计算风险评价指数,并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及无预警,同时针对不同预警级别给出了具体的行动响应建议。成果编制要求形成规范报告,应急监测还需额外编制预警快报,归档与质量控制应贯穿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