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四川省相关管理办法,为全省市(州)、县(市、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评估工作提供统一技术指引。本指南构建了“县(市、区)自评估、市(州)复核评估、省级抽查评估”的三级评估体系,明确了评估主体、流程及成果应用方式。本指南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围绕顶层设计、实施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及满意度调查等板块设立综合评估指标,并附有详细的现场评估表与项目名录模板,力求通过科学评估摸清建设底数、查找缺项漏项并监督整改。
建立三级评估流程与责任主体
本指南确立了逐级递进的评估工作机制。首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自评估主体,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并撰写自评报告;随后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残联对县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审查佐证材料并实地检查;最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残联开展随机抽查评估并通报结果,确保评估工作不走过场。
明确以软硬并重为核心的评估内容
本指南注重无障碍环境的“硬件”设施建设与“软件”服务管理同步推进。
强调评估结果的应用与闭环整改
本指南要求评估工作必须产生实际成效。针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当场开具整改清单并限时监督整改,形成闭环。评估所得结果将作为充实城市体检成果、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支撑,同时助力各地对标建设无障碍示范城市,提高城市包容度,引领城市向更文明、更高品质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