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升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绿色友好、富有特色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制定山西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城市生态公园、永久保护绿地等的养护管理可以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是山西省针对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技术措施,保障城市绿地生态与景观功能的充分发挥。本规范内容覆盖了从植物修剪、水分与施肥管理、土壤改良到病虫防控、防护调整等全流程养护技术,并对树木、竹类、草坪、露地花卉及水生植物等不同植物类型提出了分类养护要求。在绿地管理层面,本规范对卫生保洁、附属设施维护、综合服务配置、安全作业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等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本规范依据养护精细程度与景观效果,将城市绿地划分为四个养护管理等级,并分别给出了差异化的质量管控标准,为全省城市绿地养护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不仅细化了修剪、灌溉、施肥等基础养护措施的操作要求,还单设章节对卫生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及档案信息化等管理环节进行规范,强调养护作业必须做到安全文明、工完场清,并对外来物种入侵、融雪剂污染等风险提出了明确的防控要求。
本规范打破了单一粗放的管理模式,将园林植物细分为树木、竹类、草坪、露地花卉和水生植物五大类,针对各自生物学特性制定了差异化的修剪时期、浇水深度、施肥种类及越冬防护策略,并对古树名木的复壮与特殊保护提出了专门条款。
本规范构建了从一级到四级的养护管理分级标准,通过设定差异化的树木成活率、植被覆盖率、补植时限及景观效果指标,实现了绿地养护质量的分层管控。一级养护追求精细化与完美的景观艺术效果,四级养护则侧重于维持植物的自然生长态势与生态本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