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矿安〔2025〕59号。
本通知聚焦2025年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针对我国入汛偏早、极端天气多发重发的严峻形势,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抢抓主汛期前的“窗口期”,周密部署防汛任务。本通知强调将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和现场一线,通过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强化预警“叫应”与“响应”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等系统性举措,形成工作闭环,严防暴雨、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全面部署汛前排查与分类治理
本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及野外施工作业单位,分类开展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地下矿山需重点填塞地面裂缝、完善截排水设施、开展联合排水试验并强化涌水量监测;露天矿山要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检修防排水设施并加强巡检;尾矿库要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严防漫顶溃坝;野外施工区域须排查洪水滑坡等风险,遇极端天气果断停工避险。监管部门须将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执法检查,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强化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闭环
本通知强调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叫应”“回应”“响应”工作机制。要求点对点向受影响矿山主要负责人发送预警信息,督促矿山及时反馈受影响与应对情况。当暴雨、洪水预警达红色或橙色等级,或出现重大险情时,矿山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果断停产撤人。监管部门需通过电话调度、人员定位监测及实地巡查等手段常态化抽查,确保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与演练实效
本通知督促矿山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明确避灾路线并开展防汛演练。地下矿山须配备应急备用电源,露天矿山需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尾矿库“头顶库”要完善应急广播通信设施。要求每处矿山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同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事故及重大险情1小时内报告制度,并提请地方政府开展“头顶库”企业与下游居民联合演练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