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自保温墙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11/T1106-2025,自2025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采用自保温砌块墙体和非承重自保温轻质墙板墙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本规程系对原2014版标准的全面修订,旨在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自保温砌块墙体和非承重自保温轻质墙板墙体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本规程将标准范围从单一砌块墙体扩展为涵盖自保温墙板与自保温砌块两大类墙体,核心技术要求围绕通过墙体自身保温性能达到设计节能标准、无需另设保温层这一核心目标展开。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材料性能、墙板安装、砌块砌筑、热桥处理、防水密封及质量检验等关键环节,新增了自保温墙板墙体施工章节,补充完善了术语定义,并修改提升了材料性能要求。本规程强调施工全过程应满足功能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明确了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风力不大于5级等基本条件,并要求外墙板选用有效避免热桥的安装方式,以保障外围护系统的整体热工性能。
本规程明确了自保温墙板和砌块的分类及性能标准,自保温墙板包括匀质墙板与复合墙板,自保温砌块包括匀质砌块与复合砌块。配套材料涵盖保温板、保温砂浆、砌筑砂浆及锚固件等,均须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所有进场材料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按附录A要求进行复验,严禁使用明令禁止的材料。自保温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宜优先选用B04级,以确保墙体轻质高强与保温性能的统一。
本规程分别规定了自保温墙板安装与自保温砌块砌筑的施工流程。墙板施工强调施工前应做好排版深化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试安装,吊装应采用专用夹具,安装节点宜采用内置锚节点,侧边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留设缝隙并采用柔性连接,接缝防水密封胶施工须避免三面粘接。砌块施工要求砌筑前绘制排版图,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并孔对孔、肋对肋搭砌,水平灰缝与竖向灰缝须饱满密实,构造柱、芯柱等部位须采取断热桥措施,且墙体不宜开凿挖槽敷设水电管线。
本规程规定了自保温墙体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要求,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自保温墙板和砌块所用材料、连接方式、热桥处理及板缝防渗漏等纳入主控项目,必须严格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自保温墙板墙体需对预埋件、热桥部位处理及接缝密封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自保温砌块墙体需对芯柱、构造柱、水平系梁的设置和浇筑等关键工序留设施工记录。检验批按每500㎡至1000㎡面积划分,检验方法以观察、尺量检查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记录为主。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