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地工程建设规范》DB11/T1175-2025,自2025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地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地形、土壤、植物种植、园路及铺装场地、水体、园林建筑、园林构筑物、园林设施、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等工程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的新建、改扩建,防护绿地、区域绿地建设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地区园林绿地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地形、土壤、植物种植、园路及铺装场地、水体、园林建筑、园林构筑物、园林设施、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适用于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的新建与改扩建,防护绿地及区域绿地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低碳环保型园林为宗旨,在植物配置上强调适地适树、以乡土植物为主,在材料选用上倡导低碳节能与再生利用,在设施设置上突出全龄友好与智能化管理,旨在全面提升园林绿地的工程质量、生态效益和社会服务功能。
本规范明确了植物配置应遵循适地适树原则,以乔木为主、常绿与落叶合理搭配,并对不同规模绿地提出了具体的植物种类数量指标。同时,对植物规格、种植间距、种植穴及树堰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要求行道树树池不小于1.5米见方,林下应栽植耐阴植物,以构建结构科学、季相丰富的植物群落。
本规范对园路及铺装场地的基底承载力、基层垫层材料及面层厚度强度设置了明确参数,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和低碳环保材料。在园林建筑与构筑物方面,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完善无障碍设计,并对休息座椅、垃圾桶、游憩设施等园林设施的配置密度、安全标准和适老化、适儿化设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全龄人群的使用安全与便利。
本规范要求人工水体禁止使用自来水和地下水,水质须达标并采取防渗与水处理措施,同时严格限定近岸水深以确保游人安全。在给排水方面,推行以非传统水源优先的智能灌溉系统和多功能雨水系统;在电气与防雷方面,强调功能性照明为主、鼓励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对古树名木和园林建筑的防雷装置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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