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南》DB14/T3247-2025,自2025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场所选择、规划布局、设施配置、设备配备和环境与安全。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本指南规定了山西省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完整技术框架,从选址布局到设施配置、设备配备及环境安全提出系统性要求。本指南以打造枢纽型养老服务综合体为目标,强调统筹规划、功能集成、因地制宜和安全环境四大原则,要求中心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资源调度等多元功能。在场所选择上,本指南对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及周边环境均设定明确条件;在建设规模上,规定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方米,并须科学划分功能区域。本指南为全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指南明确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优先选在老年人口集中、交通便捷且市政设施完善的地段,鼓励利用现有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或政府闲置场所进行改扩建。中心周边应具备医疗、商业及文体活动等公共资源配套,并与污染源、危险品储运区域保持安全距离。在内部布局上,本指南要求设置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和无障碍停车位,并须为货物、垃圾及遗体运输设置单独通道,同时规定老年人使用场所严禁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集中照护区应位于相对独立、安静的区域。
本指南将用房体系划分为老年人用房、管理用房及其他用房三大类。老年人用房涵盖生活用房、康复医疗用房、文化娱乐教育用房、精神关爱服务用房及居家上门服务用房,其中生活用房须保障隐私并满足无障碍通行需求,居家上门服务用房须配备信息化响应系统。管理用房包括评估、洗涤及办公等支撑性空间。本指南还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室、消防总控室及信息化用房,并强调交通空间须实现无障碍贯通,老年人活动路线应清晰连贯、易于识别。
本指南对室内外环境提出细致要求,规定室内装修宜选用绿色环保材料并以暖色调营造宜居氛围,绿化种植须避免致敏及带刺植物,同时应合理配置休憩座椅、健身场地及疗愈花园等景观设施。在安全方面,本指南要求噪音控制、照明设计、建筑标识及无障碍设施均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消防系统须通过综合验收,公共活动区域须安装扶手并配备紧急呼叫及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老年人居住与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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