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设计,提高智能化系统设计质量,并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升智能化系统应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结合山西省实际条件,制定山西省《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本规范是山西省针对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设计流程、提升建设质量。本规范立足山西省实际,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将智能化系统建设纳入建筑总体规划,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本规范构建了包含校园信息化应用、智能化集成、信息设施、建筑设备监控、公共安全及机房工程等在内的完整技术体系,并创造性地提出基础型、标准型、示范型三级建设标准,以适配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和办学条件。本规范强调系统应具备适用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贯彻“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针,为山西省中小学校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与平安校园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和设计准绳。
本规范将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划分为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室外管网等组成部分。根据建设投资、管理要求及系统功能,本规范将建设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基础型、标准型和示范型三类,各类型学校按相应配置表执行,确保了标准的普适性与前瞻性,避免“一刀切”。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涵盖公共服务、智能卡应用、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管理等子系统。重点明确了多媒体教室的分级配置,从普通多媒体教室到具备录播、互动、远程及特色功能的现代化教室,均提出了具体设备组成和技术要求,以信息技术全面支撑教学改革与创新。
本规范确立了以火灾自动报警、安全技术防范和应急响应系统为核心的公共安全体系。系统设计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保障师生安全为重点,构建纵深防护网。本规范对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及电子巡查各子系统提出了明确的联动设计、存储时长和备用电源要求,并强调建立与上级应急指挥体系互联的长效技术防范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