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厂区、庭院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等文件的依据。
本册定额是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的第六册,专门针对水处理工程编制。本定额紧扣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并结合我省工程实践,系统规定了水处理构筑物与设备的计价规则。定额涵盖水处理构筑物与设备安装两大章,适用于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本定额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是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为主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核心依据,也为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审计鉴定及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提供标准。
本定额第一章聚焦水处理构筑物,以沉井工程和混凝土池类为核心。沉井工程从垫木铺设、井壁制作到下沉施工、底板浇筑及内部结构形成完整计价链条;池类工程则覆盖池底、池壁、池柱、池梁、池盖等各类现浇与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对导流壁、滤板、折板、壁板等特殊构件及滤料铺设、防水防腐、变形缝、渗漏试验等辅助工程均设有细目,并明确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定额第二章覆盖水处理专用设备全流程,从格栅、沉砂、刮吸泥、曝气、搅拌等预处理与生化处理核心设备,到污泥脱水、浓缩、输送等泥处理环节,直至加药、消毒、除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与辅助系统,形成完整的设备安装计价链条。闸门、堰门、启闭机等水工配套设备及集水槽、堰板、斜管等非标工艺装置的制作与安装均纳入规范管理,并明确了设备单机试运转的含项及与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的衔接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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