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第十册 拆除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厂区、庭院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等文件的依据。
本册为2024版《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市政工程定额》第十册《拆除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本册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市政工程拆除项目,涵盖旧路拆除、人行道拆除、基层拆除、路面铣刨、管道拆除、井类及构筑物拆除、路面凿毛及机械破碎混凝土等常见市政拆除作业。本册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了各类拆除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如旧路与人行道按面积计算、侧缘石与管道按长度计算、构筑物按体积计算等,为市政拆除工程计价提供了统一标准。
本册定额将市政拆除工程细分为多个典型项目。拆除旧路部分区分了沥青柏油类面层和混凝土类面层的小型机械拆除;管道拆除则按混凝土管、金属管及镀锌管分别列项,并明确要求旧管保持完好,破坏性拆除不适用本册。此外,还覆盖了人工拆除基层、路面铣刨、拆除井、拆除混凝土障碍物及砖石构筑物等具体内容。
本册对计价边界作出了清晰界定。拆除项目均未包含挖土方,土方作业需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拆除人行道和侧缘石项目未包含基础及垫层拆除;液压机械破碎废料的清理和外运费用需另行计算。同时,对特殊工艺作出了换算说明,如小型机械拆除石灰土等多合土基层时,可按拆除无筋混凝土面层项目乘以相应系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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