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第七册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厂区、庭院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等文件的依据。
本定额是辽宁省2024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的第七册,专门针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编制,涵盖垃圾卫生填埋与生活垃圾焚烧两大核心章节。本册定额以国家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及我省既往计价依据为基础,结合现行产品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新技术应用情况,按正常施工条件和合理施工组织编制而成。本定额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完整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管理费和利润,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国有投资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生活垃圾设施工程,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
本定额第一章系统规定了垃圾坝、防渗系统、导排系统及渗滤液处理等核心工序的计价规则。防渗系统涵盖了压实黏土、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及土工合成材料的敷设,明确了不同材料规格变化时人工与机械的调整系数;导排系统包括碎卵石导流层、穿孔管敷设及盲沟填筑;渗滤液处理部分则纳入了氨吹脱塔、膜生物反应器等专用设备的安装子目,并对与其他定额的衔接做出了清晰界定。
本定额第二章围绕焚烧处理全流程设备安装展开,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垃圾卸料门、抓斗桥式起重机、焚烧炉本体、烟气净化及除臭装置等。焚烧炉安装细分至进料斗、液压推料器、炉排、渣斗及液压站等部件,烟气处理涵盖喷雾反应塔及活性炭喷射系统,除臭装置则列入了活性炭吸附、紫外线、生物与化学等多种工艺设备。本章同时明确了各项目的工程范围界线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并对与其他专业定额的配套使用路径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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