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第八册 路灯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厂区、庭院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等文件的依据。
本定额是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市政工程定额》的第八册,专门规范路灯工程的计价活动。本册涵盖变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及防雷接地装置六章内容,适用于我省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及市政地下通道照明工程。本定额以综合单价形式表现,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亦可用于调解工程造价争议、审计和司法鉴定。本定额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同期2017年版市政工程计价依据停止使用。
本册定额明确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点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册规定。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与市政地下通道照明项目,不适用于维修改造及庭院、园区内部照明工程,电压等级按10kV以下考虑。本册未包含线路参数测定、运行及系统调试工作,如涉及土石方工程则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本册针对不同施工条件设置了明确的调整规则。在丘陵、山地施工时,人工和机械按相应地形系数调整;一次施工电杆数量在5根以内时,人工与机械均乘以系数1.2。路灯设施迁移、迁改的保护性拆除费用,按新建定额子目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0.5计算。此外,定额对导线跨越、电杆组立、电缆芯数变化等情况均作出了具体的系数调整规定。
本册共六章,系统覆盖路灯工程全流程。变配电设备工程包含杆上及地上变压器安装、配电柜与控制箱安装等;架空线路工程涵盖电杆组立、横担安装、导线架设及基础工程;电缆工程涉及敷设、终端头与中间头制作安装;配管配线工程包括各类管线敷设与配线;照明器具安装工程细化至单臂灯架、高杆灯架及太阳能器件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工程则对接地极、避雷针及跨接线安装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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