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施工非常规高处吊篮施工规程》DB64/T2131-2025,自2025年06月03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建筑施工非常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
本规程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针对建筑施工中非常规高处吊篮施工制定的专项地方标准,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装形式设计、安装移位与拆卸、检查验收与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管理等核心章节。本规程明确适用于自治区内受现场条件限制而无法按产品说明书常规方式架设悬挂装置的吊篮施工场景,系统规定了非常规安装形式的分类、专项设计验算要求、专家论证条件及操作指引。本规程强调,悬挂装置专项设计须由原制造企业或具备同等能力的企业完成,并提供设计计算书、制作加工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同时细化了骑墙架式、捆绑式、穿楼板式、三角架式及轨道挂设式等多种非常规安装形式的具体构造要求与安全控制要点,并对悬挂平台增设副篮的尺寸、限载及倾角作出严格限定,力求为复杂施工环境下的吊篮作业提供标准化、精准化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建筑施工非常规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验收及使用管理。规程要求施工单位与安拆单位建立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及持证人员。非常规安装形式及增设副篮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且施工过程中方案变更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吊篮进场前,构配件须配套提供,安全锁须经标定且标定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严禁混装不同厂家零部件或使用不合格替代品。
本规程将非常规安装形式归纳为多种典型类别,并对每种形式提出针对性设计规定。例如,悬挂装置前梁直接搁置于承重结构或女儿墙时,须确保搁置点结构承载力满足要求,并设置防止侧向滑移的稳定措施;前梁加长时外伸长度不应大于2.5米,且需重新核算核定载重量;后支架加高时相邻后支架间须设剪刀撑或三角撑等侧向稳定措施,最大架设高度不超过6米。骑墙架式安装须保证结构抗力满足支撑反作用力,后拉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捆绑式固定要求后固定点钢丝绳独立捆绑且圈数不少于3圈,并应具有张紧与防滑脱措施。
吊篮安装完毕后,安拆单位须自检合格,再由检验机构逐台检验,非常规形式吊篮尚应明确安装类型并逐台判定,最终由施工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日常使用中,操作人员每日作业前须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组织月度安全检查。安全使用管理方面,本规程严格限定作业环境条件,五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夜间不得作业;悬挂平台内不得超过两人,操作人员须独立配备安全绳并从地面进出平台;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或擅自使安全锁失效,电焊作业须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接火斗及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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