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DB14/T3339-2025,自2025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系统构建了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与管理体系。本指南从施工扬尘的产生源头、传播途径和受体保护三个维度出发,明确了涵盖整个施工周期的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及管理要求。本指南针对施工场站、施工道路和施工过程这三大扬尘来源,分别规定了具体、量化的控制措施,例如物料密闭存储、车辆冲洗平台的技术参数、围挡与洒水抑尘的作业标准等。同时,本指南强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扬尘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并建立专项方案与费用保障机制,以确保持续有效治理。
本指南将公路施工扬尘划分为施工场站扬尘、施工道路扬尘和施工过程扬尘三大类,并据此构建了从源头控制、技术控制到管理监督的全过程防治框架。总体要求明确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指南针对不同扬尘类型和施工阶段设定了精细化的操作标准。例如,要求堆料场封闭并配备洒水或除尘设施;规定洗车平台需采用特定工艺,并明确了水压、冲洗高度及时间等关键参数;对路基、桥涵、隧道、拆除等各类工程,都提出了湿法作业、覆盖防尘网或喷洒抑尘剂等差异化防尘要求。
本指南建立了以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核心的监测要求,规定监测点布设与方法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并依据评价结果倒逼措施强化。在管理层面,本指南确立了建设单位承担主体责任,需编制专项方案并单列防治费用;同时明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相应责任,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与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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