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04.10.2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docx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切实落实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决定,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但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旨在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以应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存在的问题。文件强调了依法管理土地的重要性,提出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建立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同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防止规避审批行为,确保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规范性。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修改需严格管理,不得在规划范围外设立开发区。同时,加强农用地转用计划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速度,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

政府需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及时支付,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合理的征地程序和监管机制。

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

文件提倡节约和集约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市场化配置,制定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禁闲置土地,并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页
第 1 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2页
第 2 页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8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