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DB4403/T 73-2020,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暂存点、生活垃圾转运站(中转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要求,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废弃物、病死畜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控地区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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