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4部分:盐沼》DB44/T2607.4-2025,2025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的术语和定义、调查方法、核算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盐沼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
本指南是《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专门针对盐沼生态系统的碳汇调查与核算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行政管辖范围内面积0.5公顷以上的盐沼,围绕碳库构成、野外调查方法、碳储量核算和碳汇核算四大核心板块展开。本指南将盐沼碳库划分为植被碳库和土壤碳库两大类,其中植被碳库涵盖地上活生物量、地上死生物量和地下活生物量,土壤碳库指地下死生物量。在调查方法上,本指南对样方设置、样品采集、室内分析等各环节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给出了禾草、莎草、灌木及凋落物等不同植被组分的生物量测定方法。在碳储量核算方面,本指南提供了从样方到小区再到区域层面的逐级推算公式,最终以植被碳储量与土壤碳储量之和作为盐沼总碳储量。对于碳汇核算,本指南提出了碳储量差值法和净初级生产力法(或沉积速率法)两种路径,并对相关参数的计算与单位转换进行了明确规范。
本指南对盐沼碳汇野外调查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包括调查方案制定、面积确定、样方布设与数量要求,以及测定频率的选择。针对不同植被类型,本指南分别给出了样地实测法、异速生长方程法和体积转化法等适用的生物量调查手段,并对土壤土柱的采集深度、分层方法和样品存储运输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野外数据采集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本指南建立了从微观样方到宏观区域的碳储量核算链条,通过植被各组分碳含量的逐项加和、土壤碳密度与碳含量的分层计算,最终汇总为盐沼总碳储量。在碳汇核算方面,本指南区分了植被碳汇和土壤碳汇两种类型,植被碳汇可采用碳储量差值法或净初级生产力法,土壤碳汇可采用碳储量差值法或沉积速率法,为不同时间尺度和数据条件下的碳汇评估提供了灵活的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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