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3部分:海草床》DB44/T2607.3-2025,2025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的术语和定义、调查方法和核算方法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管辖范围内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
本规范作为《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的第3部分,专门针对广东省行政管辖范围内海草床生态系统的碳汇调查与核算工作,确立了一套从野外采样到室内分析再到数据核算的完整技术流程。本规范明确了海草床碳库的构成,将其划分为植被碳库与土壤碳库两大部分,并针对各部分分别规定了样方设置、样品采集、实验室测定以及碳储量与碳汇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在植被碳汇方面,本规范涵盖活生物量、附生植物和凋落物的碳含量测定;在土壤碳汇方面,则对土柱采集深度、分层取样策略、容重与有机碳含量分析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此外,本规范还提供了碳储量差值法和沉积速率法等多种碳汇核算路径,以适应不同周期和条件的评估需求。
本规范将海草床碳库系统性地分为植被碳库和土壤碳库,其中植被碳库进一步细分为地上活生物量、地上死生物量和地下活生物量,土壤碳库则对应地下死生物量。野外调查方案要求先通过遥感影像或实地踏勘确定海草床边界与面积,再根据面积大小布设断面和样方,并提供了样线取样法、随机取样法和栅格取样法三种样方设置方法,确保采样能够反映生态系统的异质性。
在实验室分析环节,本规范对海草活生物量采用烘干后以元素分析仪直接测定碳含量,亦可在条件不具备时使用0.34的碳转换系数进行计算。对于附生植物和凋落物,鉴于其可能含有较高的无机碳,规范要求通过酸化或元素分析等方法校正无机碳含量,以获得准确的有机碳数据。土壤样品则需先测定容重,再通过元素分析仪法或灼烧失重法测定有机碳含量,并给出了广东省小型海草有机碳的经验关系作为参考。
本规范构建了从样方到小区再到区域的逐级碳储量核算路径。植被碳储量基于样方内各组分碳含量汇总后取平均值,再乘以各小区面积并累加;土壤碳储量则通过土柱分层样品的碳密度乘以取样间隔厚度,逐层累加计算每根土柱的碳储量,再扩展至区域尺度。最终海草床总碳储量为植被与土壤碳储量之和。在碳汇核算方面,本规范提供了碳储量差值法和植物年初级生产力法用于植被碳汇估算,以及碳储量差值法和沉积速率法用于土壤碳汇估算,其中沉积速率可借助放射性同位素测年法等手段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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