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及其编制规程》DB45/T2954-2024,2025年02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程序,规定了农田建设设计概(预)算项目划分、费用基准及定额消耗量基准、编制规则及计价表格格式、编制文件组成等编制依据。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的编制,编制农田建设项目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文件和投资估算时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确立了广西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完整体系,系统规定了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费用基准及编制规则等核心内容。本规程将项目工程统一划分为建筑工程、成品材料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力提升工程、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五大板块,构建了从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到各类费率计算的完整费用基准框架。在编制规则上,本规程详细规定了基础价格、成品材料设备价格、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等各环节的计算方法,并配套提供了标准化的概(预)算文件组成格式与附录表格。本规程填补了广西农田建设领域无专门概预算定额的空白,统一了此前因参照不同行业标准而产生的差异,为科学控制投资、提升概预算编制质量提供了统一技术依据。
本规程依据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两大板块,将项目工程划分为建筑工程、成品材料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力提升工程、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五项一级项目。其中建筑工程涵盖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成品材料设备及安装工程涵盖灌排设备、输配电设备及成品材料安装,地力提升工程涵盖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和土壤培肥。费用构成方面,建筑工程、成品材料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力提升工程费用均由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形成完备的成本核算结构。
本规程明确了人工预算单价为11.84元/工时,并按工程类别分别设定了辅助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的费率计算基准。独立费用涵盖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标业务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项目验收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费等八类,各类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本预备费在可研阶段按5%至10%、初设阶段按3%至8%计取。概预算定额消耗量基准共分十二章164节1040个子目,覆盖土方、石方、砌筑、混凝土、农用井、田间道路等全部工程类型。
本规程明确了从前期调查、工作大纲编制到基础价格、工程单价、工程概预算的完整编制程序,并详细规定了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各阶段调整系数。编制成果文件由封面、目录、编制说明、概预算表及附表、附件组成,包含总概预算表、费用构成表、分项工程概预算表及各类单价汇总表、工程量汇总表等标准化表格,确保编制成果的规范性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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