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市政基础设施负荷,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负荷计算方法与指标,制定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负荷计算标准》DB11/T 1440-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规划市政负荷的计算。
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负荷计算标准》DB11/T 1440-2017旨在科学、合理地确定市政基础设施负荷,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负荷计算方法与指标。本标准涵盖了用水、污水、雨水、再生水、用电、燃气、采暖热负荷及生活热水、通信、有线电视和环卫等11个专业的负荷计算标准。通过对各类用地的用水量、污水排放量、雨水设计流量、再生水使用量、用电负荷、燃气需求、热负荷、通信信息点、有线电视点位及环卫垃圾产生量等进行量化分析,为城市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镇)建设区规划用水负荷的计算方法,包括综合生活用水量和工业及仓储用水量,明确了单位建筑面积和单位用地面积的用水量指标。
标准对污水负荷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根据实测数据或参考值确定综合生活污水和工业及仓储污水的排放系数,确保污水系统设计的合理性。
针对不同区域划分了暴雨强度公式,并提出了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汇水面积和重现期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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