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2024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本定额是国有投资编审可研估算、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参考依据;是非国有投资建筑工程各阶段造价编审工作的参考;是处理造价纠纷和进行造价鉴定的参考。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改建及二次装修的安装工程。
本册定额为《2024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第三册,适用于工业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本定额以国家现行标准及本省实际情况为依据编制,覆盖静置设备安装、金属储罐预制安装、球形罐组对、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撬块安装及无损检测与热处理等主要内容。本定额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管理费及利润等计价要素作出统一规定,明确了水平运输与垂直运输的取定标准、安装操作高度界限、建筑超高增加费及脚手架搭拆的计算规则。同时,本定额对分片分段组装、整体设备吊装、压力试验、胎具制作及加固件等项目的工作范围与计价办法进行了系统界定,为安装工程造价编审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定额第一章涵盖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反应器、电解槽及空气冷却器等静置设备安装,明确了分片组装、分段组对和整体安装三种方式。分片与分段组装项目不含整体吊装就位工作,需按整体安装另行计算;整体设备吊装质量包含本体、附件、吊耳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等,但不包括塔盘和填充物质量。本章还系统规定了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及脱脂等压力试验与表面处理工作,相关临时设施摊销及材料消耗均为综合取定,不得调整。
本定额第二、三章分别规定金属立式储罐和球形罐的制作安装工程。储罐部分包括拱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的预制安装,各类附件安装,水压试验及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胎具按周转使用次数摊销。球形罐组装适用于设计压力0.1MPa至4MPa的碳钢及合金钢球罐,焊接按不对称“X”型坡口取定,高强合金钢球罐可在定额基础上按系数调整。球罐水压试验按单台考虑,组装胎具及焊接防护棚的钢材用量已扣除回收值。
本定额第四、五章对气柜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作出规定。气柜部分包括螺旋式、低压干式及直升式气柜的制作安装,胎具制作与拆除,以及充水、气密和快速升降试验。工艺金属结构部分涵盖桁架、管廊、平台、梯子、料斗料仓、火炬排气筒的制作安装,以及型钢圈搘制和钢板组合工字钢制作。本章对金属结构的制作与安装人工、材料、机械比例已综合取定,不锈钢构件可在碳钢项目基础上乘以系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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