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业信息化和BIM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建立和管理,提升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深化、应用、交付。
本导则旨在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业信息化与BIM技术应用政策,引导和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创建、管理、应用与交付。本导则适用于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覆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各阶段,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等全专业。本导则从模型设定、命名规则、颜色规则、视图设置等基础环节出发,系统规定了各设计阶段的模型精细度、BIM应用要点及成果交付要求,并明确了数据应用、存储、共享与安全的技术标准。通过统一标准,本导则着力推动设计过程的多专业协同与信息无缝传递,确保下一阶段模型能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成果,为工程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指引。
本导则明确规定,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应遵循统一的项目基点坐标、轴网标高体系和公制单位,并在各阶段通过继承前一阶段模型进行细化。方案设计阶段侧重场地分析、建筑形态模拟与方案可视化表达;初步设计阶段需深化各专业模型,进行方案性碰撞检查、管线综合与概算支撑;施工图设计阶段则要求各专业模型达到满足施工和审查的深度,涵盖详细的构件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并必须进行全专业碰撞检查、净高优化与预留预埋核查。深化设计则进一步结合施工工艺与实测数据,输出可直接指导施工的精细化模型与图纸。
本导则建立了涵盖命名规则、颜色体系、视图设置及数据格式的统一标准,确保不同软件平台间信息的共享与交换。交付物包含模型策划文件、模型文件、文本文件及影像图形文件,并通过开放数据格式保障信息的一致性。本导则还系统规定了数据从采集、存储、共享到安全保障的全链条要求,支持基于平台的数字化交付,并特别强调了BIM模型与GIS数据集成及落图审查的具体标准,为模型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可靠应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