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程》DB32/T 4077.1-2021,自2021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总体要求、调查与勘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查与勘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测等。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工程中涉及与本文件相关工程技术的,可参照执行。
江苏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程》DB32/T 4077.1-2021 是一项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技术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提高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该规程包括总体要求、调查与勘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内容,涵盖矿山生态修复的全过程。通过明确技术标准、施工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同时为相关领域的工程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优先、消除隐患、生态恢复为主等。
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的范围和实施步骤,强调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动态性。
强调了矿山生态修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工程实施流程包括前期准备、调查与勘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等阶段。
各阶段均需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