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生态环境部为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依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建设成效评估的技术依据,也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态工业建设咨询活动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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