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DB32/T5052-2025,2025年03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出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定了基地的分类分级、设置要求、运行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本规范立足江苏省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实际,提出了涵盖总体要求、分类分级、设置要求及运行维护的系统性技术规定。本规范明确,基地建设应满足科普教育、公众服务、支撑保障等功能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实用创新、有利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消防科普,并统筹纳入城市相关规划。本规范将基地按选址和功能定位划分为A至E五类,按建设规模和接待能力划分为一至五级,对场地设施、人员资质、功能区域划分及内容设置方式均作出具体规定,并强调体验性内容不宜低于30%。在运行层面,本规范要求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实行免费开放,定期开展效果评估与设备维保。
本规范依据选址、功能定位及开放范围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为专业消防教育馆等A类、综合性场馆消防专区等B类、企事业单位内部场所等C类、对外开放的消防救援站等D类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E类,同时按建设规模与接待能力设定五个等级。基地功能区域划分为教育培训区、管理保障区和公共服务区,分别承担展览体验、运营支撑和休憩服务等职责,有条件的可设立临展区。
本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消防专业知识与安全管理能力,讲解员须经过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讲解内容经专业审核并规范用语。内容设置应充分考虑公众消防安全需求,通过图文展览、实物展示、实操模拟等方式进行,并宜根据受众年龄、知识水平和职业特点差异合理规划项目与参观路线,同时须结合消防科技发展及时更新科普内容。
本规范规定应建立涵盖预约管理、活动组织、档案统计、投诉处理及设施维保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定年度科普教育计划并积极参与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基地须制定火灾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保障活动安全;同时宜建立线上预约功能与固定宣传渠道,记录参观流量并开展科普教育效果评估。各类设施应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保,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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