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由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承担的《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地热(水热型地热资源)、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热(水热型地热资源)、矿泉水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本规范立足地热(水热型地热资源)与矿泉水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全生命周期,系统规定了从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绿色低碳到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等各环节的基本准则与一般要求。本规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强调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扰动,推动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矿区环境生态化。同时,本规范对地热流体的梯级利用、尾水回灌、地热能与矿泉水利用率等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要求,并对矿区地质环境监测、废物处置与排放、节能降耗及减碳措施作出详细规定,旨在以标准化手段引领行业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为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业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要求地热矿泉水开采活动采用环境友好的钻井技术与环保型材料,定期对水位、水量、水温、水质进行监测并规范记录,确保资源储量台账与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在综合利用方面,强调地热水与矿泉水应分级利用、优质优用,鼓励采用热泵技术进行地热能梯级提取,并对工业提馏有价元素开展评估,同时对生产废水和尾水提出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要求,以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本规范明确矿区应优化用地配置、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综合能耗测算,推动高耗能落后设备的淘汰与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在生态修复上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要求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计提恢复基金并按年度开展治理。地热开发须根据热储条件实施科学的尾水回灌,回灌水质与回灌率须达标,并对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实现开发与修复的动态平衡。
本规范鼓励矿山企业设立科技创新制度,保障研发投入,在地热换热、梯级利用、多能互补及矿泉水生态保护与自动化方面突破技术瓶颈,并推进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与信息化管控建设。在管理方面,要求构建诚实守信的企业诚信体系与矿地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企业文化、职业健康与职工满意度的同步提升,保障矿区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标牌与安全标志规范统一,营造整洁和谐的矿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