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T218-2025,2025年02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各养护对象整体效果、生长势、排灌、有害生物防治、补植完成时间以及设施等养护措施的养护质量等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化的日常养护,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的等级划分体系与具体技术要求。本规范将养护质量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层次,涵盖通用要求以及对树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藤蔓植物、容器绿化、水体养护和设施维护等各类养护对象的精细化管控。本规范对各养护对象的整体效果、生长势、排灌、有害生物防治、补植完成时间及设施维护措施均设定了明确的量化或定性指标,旨在通过差异化的分级管理,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及附属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的日常养护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明确规定城市绿化养护质量分为一级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三个等级,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及附属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其他绿地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针对不同植物类型制定了专项养护标准。树木养护强调树冠完整、树干挺直及下缘线整齐;灌木与花卉注重整体效果与有花率;草坪与地被植物以覆盖度和生长势为核心指标;水生植物要求控制水体无异味并提升自净能力;竹类、藤蔓植物及容器绿化均明确了各自的生长与形态管控要点。
除植物本身外,本规范还对配套设施的维护质量提出了分级要求,确保园路、游乐设施等完好可用。水体养护方面,要求通过控制污染、更换陈水及生物培育等方式改善水生态系统,并明确了不同等级水体的洁净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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