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B41/T2787-2024,2025年03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遥感监测的基本要求、资料准备、遥感影像处理、野外踏勘和方案编写、遥感解译和野外查证、数据整理、遥感评价、图件编制和报告编写。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航天遥感数据进行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遥感监测。采用航空、低空等其他类型的遥感数据时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规定了采用航天遥感数据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遥感监测的技术要求与工作方法,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遥感监测活动。本规范以多源、多时相遥感影像为核心数据源,围绕矿山土地损毁、地质环境破坏及生态修复状况三大监测要素,构建了从资料准备、影像处理、野外踏勘、遥感解译、野外查证到数据整理、遥感评价、图件编制与报告编写的完整技术流程。本规范强调统一测绘基准与数据标准,对遥感数据的云雪量、侧视角、空间分辨率等作出明确限定,并详细规定了现状解译与变化信息提取的方法,以及野外查证图斑的数量比例与布设原则,确保监测成果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确立的监测对象涵盖露天采场、中转场、废石堆场、尾矿库、矿山建筑及矿区道路等土地损毁图斑,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环境破坏现象。工作流程遵循资料准备、遥感影像几何校正与镶嵌融合、野外踏勘建立解译标志、室内遥感解译提取信息、野外查证验证与补充解译、数据库建设与遥感评价的递进式技术路线,最终形成露天矿山土地损毁遥感监测图、生态修复遥感监测图及生态修复成效遥感评价图等系列成果图件。
本规范要求根据影像色调、形状、纹理等特征建立解译标志,采用人工与半自动相结合的方法,提取矿山土地损毁、地质环境破坏及生态修复信息,并对矿山开采状态进行分类判释。野外查证环节规定聚集区查证图斑数量不少于解译总数的10%,非聚集区不少于20%,疑问图斑验证率达100%,查证点应涵盖分类不明确、矿山状态变化大、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等重点区域,并详细记录查证信息与影像资料。
本规范采用定量评价方法,通过植被生长茂盛季节遥感数据构建评价模型,获取遥感生态指数,将生态现状划分为优、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则对比修复前后多年度时序数据,分析变化趋势率,将成效划分为效果显著、效果较好、效果一般、效果较差四个等级。成果表达包括区域与单个矿山两个尺度的系列图件及监测报告,图件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为底图,叠加解译成果与统计表格,数据库建设须符合GB/T 33453和TD/T 105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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