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技术规范》DB61/T1913-2024,2025年0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主要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本文件不适用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陕西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技术性要求,适用于各类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本规范从总体要求、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预测评价、承载力评估、规划方案论证、减缓措施、跟踪评价到环境管理准入等全流程环节,建立了系统化的编制框架与技术标准。本规范强调在规划编制早期介入并全过程互动,充分衔接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共治与资源集约利用,并根据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的不同产业特点和制约因素,提出了差异化的评价重点与技术要求,旨在引导产业园区实现生态化、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
本规范确立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总体工作流程与基本原则。评价工作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并在规划编制早期介入、全过程互动。规范要求评价范围涵盖整个规划期,以近期为评价重点,并基于园区规划范围及周边环境敏感区统筹确定空间尺度。评价须衔接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管控目标,结合地域特色提出针对性要求,以协调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本规范细化了产业园区现状调查与评价的技术内容,涵盖自然环境、开发保护现状、资源能源利用、碳排放、环境质量以及环境风险等关键领域。在影响预测与评价方面,要求设置不同情景方案,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及环境风险等要素进行系统预测分析,特别强调累积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的评估。“一区多园”等复杂布局需分别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同时,规范提出了水资源、能源、大气环境与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的具体方法。
本规范要求基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和承载力评估,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当规划实施后无法达标或与区域管控要求冲突时,须提出规划目标、布局、规模或基础设施的优化调整建议,并说明互动采纳情况。规范还明确了产业园区环境管控分区的划定方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提出了简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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