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指南》DB37/T4831-2025,2025年03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公共体育设施指南的基本原则、分级及配置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
本指南围绕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了涵盖基本原则、四级分级体系及相应配置要求的系统化建议,适用于指导省内公共体育设施的新建、改建与扩建。本指南坚持统筹区域人口与面积,明确各级设施在占地方式、功能定位上的差异化布局,并强调对相关国家标准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衔接。整体上,本指南以分级配置为核心,分别对市、县、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个层级的设施类型与规模提出指引,旨在构建层级清晰、功能互补、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本指南将公共体育设施划分为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社区(行政村)级四个层级。市级设施侧重竞演赛事与竞技训练,兼顾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示范;县(市、区)级设施以全民健身为首要功能,同时承载赛事与青少年体育服务;乡镇及社区层级则聚焦于满足居民日常健身与体育项目培训需求,强调实用性和可达性。
本指南明确了各层级的配置主体内容。市级与县(市、区)级均宜配置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形成较为完整的“六个一”设施组合。乡镇(街道)级设施则精简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和多功能运动场,突出综合服务性。社区(行政村)级配置进一步下沉,宜包含多功能运动场与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确保群众身边的基础健身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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